一、起草的背景和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强武汉市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全市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市教育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武汉市中小学校安全条例》法律法规文件,借鉴其他城市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内容,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武汉市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主要内容
《规定》共二十四条,分别从总则、交通服务、职责任务、奖惩评价、风险防范处置和保障机制办法做出规定。
1.1-5条总则,主要就《规定》制定的目的、政策依据、对象及交通安全管理原则进行规定。
2.6-7条交通服务,主要就向中小学幼儿园提供交通服务进行规定。
3.8-12条职责任务,主要就各部门及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职责任务和主要工作进行规定。
4.13-17条奖惩评价,主要就交通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价、表彰奖励、追究责任追究进行规定。
5.18-21条风险防范处置,主要就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投入保障、纠纷调解进行规定。
6.22-24条社会保障机制,主要就社会、家庭、学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交通安全管理要求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