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武汉市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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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4-04-22 17:3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索引号 | 010890019/2024-12636 |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中小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有效发挥新时代学生榜样引领激励作用,现就2023—2024学年度全市普通中小学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选树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和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含社会力量办中小学校)学生、学生干部。
二、选树条件和比例
(一)优秀学生条件。在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上走在前列,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等六个维度日新日进,具体包括: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铭于心、践于行,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珍惜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努力学真理、悟道理、明事理;积极参与体育运动,注重身体锻炼,体质健康水平至少达到良好标准;树牢正确审美观念,拥有美丽心灵和美好情操,具备创新思维和阳光心态;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能够“识五谷”“勤四体”;在同一学段曾荣获区(校)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综合素质和行为表现受到普遍好评。有欺凌等行为的学生不得推荐。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除具备优秀学生条件之外,认真履行班干部职责,能够以稳重自持、从容自信、坚定自励的精神风貌,成为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管理班级的好帮手,班级同学心中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好榜样。
(三)选树比例。小学(二至六年级)选树市级优秀学生,初中、普通高中选树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区推荐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人数,非毕业年级、毕业年级分别按本区在校学生总数的3‰、5‰确定,初中、普通高中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比例原则上为2:1。各学段两类选树对象分配名额互不通用(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选树办法和程序
(一)民主推荐。区教育局分配名额到校,指导学校制定工作方案,对照选树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组织推荐。班级推荐环节应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民主评议产生候选对象。候选对象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后,其基本情况及事迹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
(二)逐级申报。学校将无异议的候选对象材料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在区内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公示期间,及时处理投诉举报问题。5月20日前,各区教育局将区级推荐报告(含工作程序、区校公示等情况)纸质版(一式一份)和两类推荐名册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含excel版、加盖公章的pdf版)提交市教育局复核(联系人:蔡雪莹,联系电话:65608465,电子邮箱:408190891@qq.com)。两类对象推荐表和相关申报材料留存区教育局备查。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相关工作,由各校按照既定工作程序和要求落实。
(三)认定公布。经市教育局复核的推荐对象,在市教育局政务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公布结果并颁发证书。对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本年度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可评定为最高等级。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有序推进。各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选树方向,细化选树方案,积极组织发动,有序开展选树工作。统筹城乡、区域、校际、群体情况,充分体现选树对象的广泛代表性和时代引领性。
(二)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各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肃按照程序规范推进选树工作。畅通监督渠道,对选树工作中查实的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处理。市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65608465,各区教育局设立本级监督电话。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利用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等途径,结合英雄模范、“新时代好少年”等宣传活动,积极推介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事迹,营造学习榜样、崇尚榜样、争当榜样的良好氛围。
附件:
1.2023—2024学年度全市普通中小学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2.2023—2024学年度全市普通中小学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x
3.2023—2024学年度全市普通中小学市级优秀学生推荐名册.docx
4.2023—2024学年度全市普通中小学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册.docx
武汉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