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武汉市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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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4-03-18 17:3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索引号 | 010890019/2024-09317 |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和地理科目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武汉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武教基〔2020〕13号)精神,现将《2024年武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和地理科目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切实遵照执行。
武汉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8日
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武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生物和地理科目考试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4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和地理科目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教幼高〔2017〕11号)和《武汉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武教基〔2020〕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性质
武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和地理科目属于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参考科目,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主要目的是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监测初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实施办法
(一)报考对象:具有武汉市学籍的八年级在校学生。
(二)考试内容及题型: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另行公布。
(三)考试方式:采用机考(合卷)方式进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考试效率。
(四)考试时间:考试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进行,时间为6月25—27日,每天可安排6-7个批次考试,每批次考试时长60分钟。
(五)成绩呈现:生物和地理两科原始满分均为50分,合卷总分100分,考生的成绩评定按80分及以上、79-70分、69-60分、59分以下分为a、b、c、d四个等级呈现。
(六)成绩使用:c等及以上为合格,d等为不合格。所有科目学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毕业年级学生,方可授予初中毕业证书。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按科目种类申请参加由区教育局7月10日前组织的一次补考。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其以等级形式呈现的成绩中,最多只允许有一个最低等级(d 等)成绩的科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招考办负责组织考务实施,市教科院负责题库命制。各区教育局负责本区组考工作,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考试工作责任,精心组织,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严格考试管理。强化考试安全保密制度建设,规范考务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实施安全有序。强化考试队伍建设,重视考务和监考人员培训。强化考风考纪建设,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考试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强化条件保障。根据实际统筹安排本考区机考考点,科学制定考务组织实施细则、考试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指导考点学校按照设备设置和网络条件要求安排标准化考试机房,结合考生规模合理安排时间、场次、机位等,确保考试安全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