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武汉市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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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3-12-15 17:2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索引号 | 010890019/2023-36668 |
各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0〕18号),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拓展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场所,满足中小学生多样化劳动实践需求,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市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行各业中适合中小学生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含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等)的优质资源单位。
二、申报条件
见《武汉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已获得国家、省、市或有关行业命名挂牌的各类相关教育基地,优先考虑。
三、推荐名额
每个区原则上推荐不超过5个单位。
四、工作程序
(一)单位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对照条件于2023年1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属地区教育局。申报材料包括:①《全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②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总体方案;③劳动教育实践课程设计;④接待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场景图片10张左右(以时间 地点 活动内容进行说明)。上述四类材料各一式三份,简单装订成册。
(二)区级遴选推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教育局对申报单位资质和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实地考察。按照推荐名额,确定推荐单位和推荐顺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12月29日前向市教育局提交纸质版和盖章扫描版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①区级推荐报告(一式一份);②《全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推荐表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一式一份,同步提供excel版);③与《汇总表》一一对应的各推荐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市教育局联系部门:基础教育处,联系人:蔡雪莹,电子邮箱:1354673184@qq.com。
(三)市级认定。市教育局组织专班对各区推荐的申报单位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统筹考虑申报单位教育功能、工作基础、学生需求、区域分布、交通条件等情况予以认定。
(四)结果公布。公示认定通过单位信息,对公示无异议的单位,市教育局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统筹协调相关内设科室树立“一盘棋”思想,齐抓共管,各司其职,推动申报认定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过程管理。各区教育局要坚持公开公正、优中选优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管理规范逐级开展申报认定工作,严把质量关,着力将站位高、基础实、模式新、保障优、评价好的优质资源单位遴选出来。
(三)畅通监督渠道。各区教育局要畅通监督渠道,全程接受监督,确保推荐工作信度。对推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推荐资格,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市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65608465,各区教育局相应公布监督电话。
(四)建立监管机制。市教育局建立市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动态调整机制,基地每年逐级上报自评报告,市、区教育局定期开展复检。凡未通过复检的基地,取消称号并责令停止相关业务活动。
附件:
武汉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