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武汉市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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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3-12-15 17:2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索引号 | 010890019/2023-36494 |
各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精神,为夯实社区教育基础能力,推动我市社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建设,我局在全市范围内持续组织了社区教育实验街道、实验项目创建工作。经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认定江岸区台北街等5个社区教育实验街道、江岸区丹水池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丹水池街道社区教育分校助力阳光家园健康发展》等18个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和硚口区长丰街长源社区等10个数字化学习社区试点单位评估合格,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单位以实验项目为牵引,以评促建,不断优化社区教育办学条件,不断推动数字化学习社区建设,促进社区教育内涵发展,助推学习型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附件:
武汉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