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
为切实履行政府职责,积极认真应对2019年新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问题,妥善化解老百姓反映突出的义务教育入学矛盾,保证教育平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从今年5月份开始,市教育局将开展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矛盾化解对口调研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及形式
由市教育局委局领导率对口处室实施开展,建立以委局主要领导为主,领导及处室对口调研督导制度。时间:5—9月,每月到对口区矛盾突出区域调研督导1次。(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调研重点区域
未及时完成中小学配建的新建小区、区域之间插花地带、社会事务不明确区域、老百姓投诉反映集中的中小学、新城区城关地区等前期预判可能存在入学矛盾的36个区域。(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区人民政府是义务教育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区教育局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高度重视2019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在招生阶段成立义务教育入学矛盾化解工作专班,设置接待窗口,安排专人做好接访工作,耐心为老百姓做好招生政策解答,化解入学矛盾。同时,要按照扩大增量、优化质量的目标,主动采取措施,加快本区教育资源优质扩容发展。
2.加快中小学配套建设。各区教育局要加快推进入学矛盾突出地区中小学校的配套建设,确保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完成的20所中小学校在秋季建成交付使用。对秋季开学交付使用的新改扩建学校,各区必须提前交付使用。
3.加强沟通协调。对于区域交界地段及区划调整工作中社会事务不明确地区因入学划片引发的入学矛盾,各相关区教育局要主动协商解决;属于一些跨行政区域难以界定的个案,即一些责任不清晰且热点难点问题,应及时书面提请市、区政府、市教育局组织协调解决。
4.定期通报进展。各区教育局要在市教育局调研督导组的指导下,努力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矛盾的化解工作,从5月份开始到秋季开学,每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本区域矛盾化解进展情况。市教育局各对口处室每月25日前将对口区学生入学矛盾化解情况报发展规划处汇总,每月底由发展规划处向全市通报全市义务段新生入学矛盾化解情况。
5.加大政策宣传。各区教育局要在入学招生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媒体取得联系,共同配合,就入学划片的依据、调整原则及程序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加大对义务段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争取广大家长的理解支持。请各区教育局务必在5月31日前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入学划片情况,在本区政府网站等平台上主动公开。并于5月30日前将公开网址发至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联系人:胡青;电话:65608472;邮箱:。
武汉市教育局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