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j9国际站登录

j9国际站登录微博
j9国际站登录手机版
简体版|繁体版

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2019-03-21 15:23
来源:市教育局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政府第156号令)要求,在市政府办公厅等部门的指导下,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立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紧扣利益关系直接、现实矛盾突出的事项,公开各阶段教育政策和制度文件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清单,公开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政策,招录分配生、宏志生等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学前教育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教育精准扶贫助学扶智等学生资助政策;督促各区向社会公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招生计划。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依法依规严格审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准确研判公开内容、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等,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进行了去标识化处理,例如《关于公布2018年上半年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武教审批〔2018〕1号)和《关于公布2018年下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武教审批〔2018〕3号)等信息。

3.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体现“五公开”,参照教育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范围,编制武汉市教育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本目录包括公开类别、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责任主体等信息。目前,目录编制已完成初稿,待编制完成后,将第一时间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4.加强政策解读。围绕重要政策出台,同步发布政策解读3次,为《武汉市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解读、《武汉市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解读、《武汉市文化教育类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解读等。通过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问题,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5. 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按照深化”互联网 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的改革要求,实现与“湖北政务服务网”对接,服务事项网上公开、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统一事项要素,优化服务流程,实行办事要件和流程标准化;强化服务监管,做到权责清单信息公开化、流程标准化、运行数字化、办理网络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高中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依托“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落实网上办、一次办,高中阶段民办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审批已纳入“武汉市统一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即将实现网上办、一次办 。

6.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强“武汉教育”政务微博围绕我市教育事业中心、重点工作,及时发布最新政策资讯,聚焦重大事件解读,积极践行政务公开,主动为广大师生群众答疑解惑,树立师德师风典型,发挥了良好的信息公示和舆论引导作用,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影响,塑造了我市教育事业良好形象,为教育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截止到12月26日,“武汉教育”官方微博在新浪、腾讯、人民三个平台粉丝发布信息20449条,粉丝总数超过76万。在全国教育微博传播力bci周榜单上,“武汉教育”微博影响力每周排名均在前20。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严谨规范进行答复。

2.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升级门户网站,重新调整网站页面布局,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增强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使网站显示更直观,操作更便捷,将门户网站打造成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和平台。

                                      

市教育局

2019年1月15日

主办单位:武汉市教育局

地址: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5号(临时)

联系电话:65608435、65608407(夜间、节假日)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000014

网站icp备案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