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政府第156号令)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4]153号)等要求,在市政府办公厅等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55条,其中局政务网站公开325条,政务微博公开80条,通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公开5450条;
(二)依申请公开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件,其中(局政务网站)电子申请62件,纸质申请1件。属于信息公开范畴的50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其中依申请“公开”49件,“不予公开”1件。
二、主要做法
(一)调整网站栏目设置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5]9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政务网站栏目设置进行了认真清理,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根据实际情况关闭分别作出删除、整合、临时关停、更新等处理,并将失效信息进行了更新和删除。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面对信息化社会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的高度提升,为了更好地贯彻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根据《武汉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和要求,在局政务网站上及时公开了一批事关人民群众“三最(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事项的政府信息,如2015年上(下)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2015年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2015年春(秋)季武汉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公告、2015艺术特长生认定合格名单”等。
(三)提高重大行政决策透明度
根据《武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今年,市教育局政务网站共发起5次意见征集活动,分别是《武汉市校园安全视频系统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武汉市中小学生夏令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武汉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武汉市中等职业教育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武汉市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标准》(征求意见稿),为决策吸纳了一些好的意见建议,收到了较好的反响。
(四)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1.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方向、精心策划,服务委局重点工作、亮点工作、难点工作。围绕年度教育工作会、教育事业计划招生工作会、“两考”、职业教育工作会、新学期开学等重点工作和政策解读,全年召开新闻通气会10次,其中委局主要领导参加3次,较好的解读了政策、引导了舆论,为教育营造了社会氛围。
2.行风连线
参加《行风连线》活动。2015年8月24日,市教育局局长孟晖、纪工委书记梅德高带领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教师工作处、基教处、职成处等6处室负责人在市广播电视台就我局履职尽责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在直播室与市民连线互动,听取意见,回答问题,并通过听众征集民意。
3.政务微博
“武汉教育”政务微博平台发布信息4500余条,新浪、腾讯、人民、新华网粉丝总量突破56万。坚持以务实运营为准则,以服务广大师生和家长为宗旨,联合各区教育局政务微博平台,发挥集群优势,形成覆盖全面的政务公众信息服务体系,实现透明务实、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一是致力于原创微博的创作,创新服务模式,实现服务职能的升级。推出“2015年全市教育工作会”、“武汉市年度教师每年评1名”、“首届十大最具影响力校长”、“2015武汉市年度教师评选”、“校长读书分享会”等多个专栏,其中关于“武汉市年度教师每年评1名”的微博,阅读量达到7.4万。二是及时帮助网友解决问题,及时回复每一位网友的提问。建立完善了“网上反映—网下处理—网上反馈”的协调联动、回复解决机制,受理、转办、督办和反馈网友意见。全年共在线答复网友私信提问数百条,多次得到网友的肯定和感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网站建设
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完善网站设计、内容搜索、数据库建设、无障碍服务、页面链接等。
(二)扩大公开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逐步从公开政策文件为主向教育服务社会转变。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公众查询利用政府信息,建言献策教育发展,参与社会事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