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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2015-03-27 15:19
来源:市教育局

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政府第156号令)及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承诺整改的相关要求,在市政府办公厅等部门的指导下,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强化公开,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执行情况

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53条,其中网站295条,政务微博178条,新闻媒体5380条;受理34件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二、主要做法

(一)规范网站栏目建设

在《武汉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指导规范(试行)》指导下对局政务网站进行了改版。经过扁平化调整之后,一级栏目由原来8个调整为3个,将公开相关栏目整合为“政务公开”专栏并占据九游会j9官方登录主页最醒目位置。“政务公开”专栏除了经过修订的公开指南和目录、机构概况、各学段教育信息外,还开设了“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部门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等小专栏,同时保留了“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渠道。而且,为了凸显“服务”,将服务不同群体的“招生考试”、“教育科研”、“教师培训”、“学生资助”等链接归并到“教育服务”专栏,一目了然。

(二)落实行政权力事项公开

经过6轮清理,我局共保留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73项(含通有权力7项)。“权力清单”于今年3月下旬在局政务网站公布。所有权力事项的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即“程序清单”)经市编制、法制、财政部门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口审查后,于8月下旬在政务网站公布。权力行使责任规范实施细则(即“责任清单”)经审查后,于10月初在政务网站公布。同时,将权力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和权力行使责任规范实施细则分别汇编成册,印发给各区教育局和我局直属单位,并摆放到市民之家服务窗口。

(三)推进财政事项公开

我局按照“规范、全面、完整、及时”的要求做好财政相关信息的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于4月中旬在局政务网站公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于9月中下旬陆续在局政务网站公布;2013年部门决算于10月底在政务网站公布。

(四)简化信息公开流程

我局原有的信息公开流程是在文件(即信息源)制发之后,再经过一轮处室负责人、办公室信息公开负责人、分管领导的层层审批,环节较繁复。遵循“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从10月1日开始,我们改进了信息公开审批方式,在文件(送审稿)纸上设计增加了信息公开项目,将信息公开审批与公文制发有机结合。此举实现了在信息源头介入,既扩大了信息公开范围,也提升了信息公开时效。

(五)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我局不断强化信息主动公开,充分发挥政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快信息更新和发布。今年有一批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得到了广泛关注,如:“2014年春、秋季武汉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政策”、“关于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培训机构检查清理结果”、“关于2014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公告”、“关于2014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推荐省第九批特级教师人选公示公告”以及各种招生考试信息等。其中,招聘教师公告5天内访问量达1万多人次。今年受理的34件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全部按时回复,其中有一位申请人一次提出5个申请事项并且相互交叉,涉及我局多个职能部门。我局对此十分重视,认真研究,加强督办,因正值“两考”需要延期回复也通过电话和邮件沟通征得申请人同意,最终在第18个工作日回复了申请人。此外,我们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如在今年“电视问政”曝光的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问题,引起委、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在局政务网站发布《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问题的承诺整改方案》,并公布了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我局注重利用新媒体加强信息发布和解读。“武汉教育”政务微博作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服务社会和师生的载体,运行2年多发布微博3300余条,四个平台粉丝总数超过40万,已成为我们密切联系群众、宣传教育工作、掌握教育舆情、了解社情民意、疏导社会情绪、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平台。一是及时发布提升社会关注度。“武汉教育”政务微博及其下属15个区教育局政务微博,形成了“武汉教育政务微博群”,对师生和家长、社会关心的热门话题主动发布信息,对网上出现的重要舆情第一时间回应,强化了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二是聚焦热点把握舆情话语权。开设了“教育微播报”、“教育抢先看”、“武汉中高考”、“招考加油站”等平台,及时发布更新相关政策,服务广大学生和家长,获得网友积极转发和肯定。三是健全机制扩大政务影响力。通过政务微博积极建立“网上反映—网下处理—网上反馈”的协调联动、回复解决机制,受理、转办、督办和反馈网友意见。对网友信访一般问题做到24小时内给予处理解决,较难问题在48小时内处理解决,复杂问题72小时内处理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通过私信方式向网友说明原因,得到网友的理解和支持。今年9月,“武汉教育”政务微博荣获“华中政务微博传播力奖”,是华中五省获此荣誉唯一一家教育类政务微博。

(七)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面对信息化社会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的高度提升,为了更好地贯彻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6月3日徐定斌局长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信息公开工作。会后,成立了由其任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武汉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各职能处室以及具有行政职能的直属单位作为信息公开责任人要按照各自责任分工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等部门要承担起协调及追责等任务;规范了信息公开的流程与公开时限;强调了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要求。《实施方案》为我们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奠定了制度基础,也构建了各部门共同做好信息公开这一系统工程的合力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检查,注重实效。督促各有关处室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把事关人民群众“三最”(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并定期对各责任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在机关定期进行通报。

(二)加强政务网站信息内容建设。通过强化信息发布更新、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做好社会热点回应、加强互动交流等方式,加强政务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更好发挥政务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

主办单位:武汉市教育局

地址: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5号(临时)

联系电话:65608435、65608407(夜间、节假日)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0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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