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6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第6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将广泛开展学生视力健康教育、传播近视防控知识、培育视力健康文化等活动,守护好孩子视力健康。现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4月。
三、工作内容
(一)营造视力健康文化氛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运用全市统一的宣传素材完成校园电子屏、宣传栏、班级黑板报的编制工作,开展多种形式学生视力健康主题宣传,联合家庭、社区营造社会视力健康文化氛围。
(二)落实视力健康课程教育。按照《市教育局印发〈2023年武汉市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公益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组织学生、家长参与全市统一的“同心守光明”视力健康课程学习,促进学生自主健康行动。
(三)开展学生视力健康宣讲。各区要发挥区、校宣讲团作用,组织集体备课,持续围绕校长讲“健康”、教师讲“责任”、家长讲“监管”、学生讲“自律”,开展“同心守光明”宣讲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在师生中广泛开展视力健康好案例、好作品遴选活动。
(四)举办视力健康健眼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创新形式,开展“同心守光明”视力健康健眼活动,组织如乒乓球、羽毛球、柔力球等健眼活动竞赛。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落实。各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组织中小学学校、幼儿园落实好“同心守光明”学生视力健康宣教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第6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学生视力健康管理专家委员会、市视防中心负责提供宣教资料与技术指导。
(二)突显亮点。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引导师生、家长主动获取视力健康信息,推动学生视力健康自管活动。
(三)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监测与视力健康相关服务统一管理,统一宣传教育内容,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宣讲活动、视力监测、收集学生信息以及向学生家长发放各种宣传与监测信息反馈单,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此名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请各区教育局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效,并于2023年4月20日前将本区优秀案例和作品报送我局体卫艺处。全市将遴选部分优秀作品推荐到相关媒体展示,此项工作也作为全市学生近视防控改革项目的考核内容。
联系人:汤武(13627277413)、徐婷(13100658393)。
武汉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