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和托幼机构因为人员高度密集,传染病暴发和流行极易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持续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风险意识,落实联防联控
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传染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诺如病毒等传染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确保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各区教育、卫健、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沟通交流,及时通报信息,做好联防联控。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明确校长(园长)是校园卫生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人员、饮用水、食品、场所环境的卫生管理,加强同辖区疾控、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认真抓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二、抓好健康监测,强化措施落实
教育部门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做好晨午检,对在学校出现发热、咳嗽、呕吐、腹泻症状的师生要及时就医,规范做好出现症状人员接触物品、场所环境的清洁消毒。抓实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工作,学校要每日关注学生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病因及缺勤天数,并做好因病缺勤情况的登记。提醒家长全力配合传染病防控工作,当学生在家里已经出现相关症状时,要及时送医,坚持不带病进校园进课堂。对有学生确诊传染病的情况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规范逐级上报。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学校要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相关规定采取暂停线下授课等传染病防控措施。强化校园环境卫生管理,要在校舍入口、楼梯入口、电梯入口等位置摆放公共消毒用品。严格消杀作业,每日学生离校后或者返校前,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校内重点区域开展消杀。
三、强化预防监督,及时处置疫情
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同防,加强诺如病毒等常见春季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卫健、教育部门要指导疾控机构与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完善传染病防控定期联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并根据学校传染病疫情的规模和传播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等,适时开展趋势研判和风险评估,提出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建议,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蔓延。要针对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控、环境及物表消毒等知识的系列培训,提高学校对传染病的早期识别、报告与处理能力。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接诊的发热、呕吐或腹泻学生病人,详细询问病人暴露史及同班发病情况,并立即报告疾控机构和所在学校;要及时治疗原发病,最大限度减少并发症,降低重症率。教育、卫健和市场监督部门要定期联合开展针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督促整改到位。
四、紧盯重点环节,确保食品和饮用水安全
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配送单位以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其加强自身管理,严格落实员工晨检、进货查验、食品加工生熟分开,餐饮具规范消毒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卫健部门要加强校园饮用水的督导检查,督促学校定期对净水、供水设备进行清洁、维护、更换耗材。各区教育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卫健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的专项检查,严防各类疾病经食物和水扩大传播。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病意识
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做好诺如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微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对学生及家长开展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健康知识,让学生及家长了解掌握基本防护措施。要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发布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及时澄清不实传言,营造良好的传染病防控工作氛围。
市教育局 市卫健委 市市场监管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