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激励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习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努力成长为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按照年度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和班级。
二、选树项目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各区可同步开展上述项目的区级选树。
三、选树条件
(一)优秀学生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有社会主义民主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爱劳动。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文明习惯和正确的是非标准,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岗位规范。热爱所学专业,注重职业道德修养。
2.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有正确的职业理想和正确的职业观、择业观、创业观。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较强的创业能力和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实践活动,专业知识好,动手能力强。各科学习成绩优良。
3.坚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体育测试成绩达标。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
(二)优秀学生干部基本条件
除应具备上述市优秀学生选树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态度好。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实践活动,在班委会(学生会)担任职务,服务意识强,工作责任心强。
2.工作能力强。积极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有较强组织管理和协调合作能力。
3.工作作风优。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能密切联系同学,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团结带领同学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三)先进班集体基本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团结友爱;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校内师生评价好,校外实习基地反映好,班内中无违纪违法现象。
3.班级学习氛围浓厚,学生学习积极性较高,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间的互动充分。学生积极参与专业技能和社会实践活动。班级学生体育达标率为80%以上。
四、选树比例
选树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按在校学生总数的千分之三推荐,优秀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按2:1的比例分解。先进班集体按班级的10%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五、选树办法及申报要求
各区教育局负责本区职业学校的评选推荐工作,市属学校负责本学校的评选推荐工作。
(一)民主推荐。各学校制订切实可行的评选方案,根据市、区教育局分配的推荐指标,认真组织评选。学校经集体研究将名额分配到班级,由班级师生共同评议产生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班级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选树标准综合考评。
(二)张榜公示。学校将确定的候选人报学校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审定。审定后要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事迹材料在校内公示7天,广泛征求全校师生意见。
(三)呈报复核。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在确无异议的前提下,将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材料上报区教育局,由各区教育局复审后报市教育局复核。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在确无异议的前提下,直接将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复核。
(四)认定表彰。经市教育局复核的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在武汉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
六、工作要求
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选树活动是衡量学校德育工作和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选树和推荐。
对拟报的名单要严格审核,将登记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于4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人:徐瑞玲 联系电话:65608421
江 婷 65608446
附件:
1.2022—2023学年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推荐表
3.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4.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5.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
6.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武汉市教育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