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安排,为做好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2020年度武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2020年度武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7、所在单位或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8、所在单位或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原件);
9、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上述有关材料的复印件,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与原件一致后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
三、资格复审工作程序
1、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2、资格复审人员于2020年11月5日上午12:00前将资格复审材料报遴选机关。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各职位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遴选机关确定并通知资格复审人员。
3、各遴选机关对资格复审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同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由市委组织部商遴选机关核减或取消计划。
4、市委组织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各遴选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告。
四、防疫要求
1、请资格复审人员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2、资格复审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资格复审人员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有序离场。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有关事项
1、资格复审人员如出现不得报考的情形,应如实向遴选机关报告,并终止继续参加我市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遴选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试用人员。瞒情不报者,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放弃资格复审、提供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注册信息严重不符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
3、从资格复审到试用前,武汉人事考试院网站、武汉组工网将统一发布面试、考察和体检、拟试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请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复审人员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遴选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请其他未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遴选机关联系及时进行递补。
4、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存并携带参加所有后续程序。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