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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武汉大方高级中学的批复

2024-04-15 17:45
发文单位 武汉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4-15 17:45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教育 索引号 010890019/2024-11182

武汉大方中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设立武汉大方高级中学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局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武汉大方高级中学(以下称“学校”),为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全日制),办学地址为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幸福四路15号,办学规模不超过960人。首任校长黎耀平(身份证号4****************x)。2024年秋季试行招生。

二、学校举办者为武汉大方中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11ma4kwcy22q),其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自筹。举办者应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并在学校完成法人登记后,将出资用于办学的资产足额过户到学校名下。

三、学校应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要按要求建立党的组织,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要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抓好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巩固学校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阵地。

四、学校应主动接受所在地江夏区教育局的日常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组织与活动、教师与受教育者、资产与财务管理等工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做到规范办学。要强化教育公益属性,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要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校园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保护师生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确保规范有序、持续发展。

此复


武汉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0日

主办单位:武汉市教育局

地址: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5号(临时)

联系电话:65608435、65608407(夜间、节假日)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0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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