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武汉市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武教审批〔202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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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07-26 11:3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索引号 | 010890019/2023-19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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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关于申请筹设武汉华伟高级中学的报告及相关申报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局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筹设武汉华伟高级中学,简称“武汉华伟高中(筹)”,筹设地址为青山区武东中路9号。
二、筹设学校性质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校类型为普通高中,办学内容为全日制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办学规模不超过540人。
三、筹设期自批复之日起不超过3年,筹设期间内达到办学设置标准的,可申请正式设立;申请正式设立时,如遇国家政策调整,须按有关政策执行,不得违规办学,相应风险由你司承担;超过3年应重新申报。学校在筹设期间,不得擅自进行招生宣传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你司及武汉华伟高中(筹)应自觉接受所在地青山区教育局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认真做好学校筹备期间的校园建设改造、安全达标、设备购置、教职工招聘和管理规章健全完善等工作。
武汉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