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武汉市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武教审批〔202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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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07-05 10:5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索引号 | 010890019/2023-17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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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关于筹设武汉贝赛思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发〔2016〕2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筹设武汉贝赛思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简称“武汉贝赛思高级中学(筹)”,筹设地点为洪山区张家湾街长江村夹草路10号。
二、筹设学校性质为营利性民办学校,学校类型为普通高中,办学内容为全日制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办学规模不超过540人。
三、筹设期自批复之日起不超过3年,筹设期间内达到办学设置标准的,可申请正式设立;申请正式设立时,如遇国家政策调整,须按有关政策执行,不得违规办学,相应风险由你司承担;超过3年应重新申报。学校在筹设期间,不得擅自进行招生宣传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你司及武汉贝赛思高级中学(筹)应自觉接受所在地洪山区教育局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认真做好学校筹备期间的校舍建设、安全达标、设备购置、教职工招聘、管理规章健全完善等办学准备工作。
武汉市教育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