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武汉市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武教审批〔202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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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07-08 10:5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索引号 | 010890019/2022-20629 |
武汉鼎臣科技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设立武汉藏龙高级中学的报告》收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武汉藏龙高级中学,办学内容为全日制普通高级中等教育,类别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地址为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灵杰路特1号-1,办学规模不超过1200人。2022年秋季试行招收高中学生。
二、学校举办者为武汉鼎臣科技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为91420115679127066b,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自筹。举办者应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将出资用于办学的土地、校舍和其他资产足额过户到学校名下。学校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三、学校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教师与受教育者、组织与活动等办学行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
四、学校应加强党的建设,按要求建立党的组织,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要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巩固学校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阵地。
五、江夏区教育局负责履行对学校的属地管理职责,要加强对该新设学校的跟踪指导,督促举办者做好新建校园收尾工作、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体育运动场所进行环境检测,并公示检测结果,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要强化日常监管,指导学校按照批准的内容依法规范办学,督促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保护师生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确保规范有序、持续发展。
武汉市教育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