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武汉市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武教审批〔202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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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04-28 15:1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索引号 | 010890019/2022-14397 |
你司《关于申请设立武汉经开外国语高级中学的报告》收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武汉经开外国语高级中学,为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全日制),办学地址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路535号-1,办学规模不超过1500人。2022年秋季试行招收高中学生。
二、学校举办者为武汉春泥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为91420106ma4f0j0mxn,其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自筹。举办者应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并在学校完成法人登记后,将出资用于办学的资产足额过户到学校名下。
三、学校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首任校长李轶(身份证号4****************7)。
四、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教师与受教育者、组织与活动等办学行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
五、学校应加强党的建设,按要求建立党的组织,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要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抓好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巩固学校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阵地。
六、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负责履行对学校的属地管理职责,要加强日常监管,指导、督促学校按照批准的内容依法规范办学,强化教育公益属性,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校园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保护师生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确保规范有序、持续发展。
武汉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