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武汉澳新高级中学的批复-j9国际站登录

j9国际站登录微博
j9国际站登录手机版
简体版|繁体版

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武汉澳新高级中学的批复

2021-06-22 16:55
发文单位 武汉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武教审批〔2021〕3号
发布日期 2021-06-22 16:55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教育 索引号 010890019/2021-47735

举办者湖北澳新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设立武汉澳新高级中学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武汉市民办普通中小学设置标准》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司提交的申办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征求了洪山区教育局初审意见,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评议,并进行了网上公示。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武汉澳新高级中学,办学地址为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22号,办学性质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层次为普通高中,办学规模12个班。

二、学校举办者湖北澳新创业中心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为9142010059799024,其办学经费由举办者筹措解决。举办者应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并在学校完成法人登记后,将出资用于办学的资产足额过户到学校名下。

三、学校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首任校长万仲化(身份证号420103********3770)。

四、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教师与受教育者、组织与活动等办学行为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学校应加强党的建设。按要求建立党的组织,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要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抓好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巩固学校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阵地。

六、学校教育教学行政隶属洪山区教育局管理。洪山区教育局负责履行对学校的属地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监管,指导学校按照批准的内容依法规范办学、按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规范招生,督促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警处理机制,保护师生权益、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确保规范持续发展。

此复

                                     武汉市教育局

                     2021611


主办单位:武汉市教育局

地址: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5号(临时)

联系电话:65608435、65608407(夜间、节假日)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000014

网站icp备案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