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武汉市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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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07-17 16:0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索引号 | 010890019/2020-05097 |
各区(开发区、高新区)教育局,相关高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188号)和《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鄂教师〔2002〕3号)的规定,经申请人网上申请、区教育局和所在高校确认点现场确认、市教育局集中审核并网上公示,认定丁一等7727人具备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武汉市教育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