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民办教育规范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民办教育实际,特制定2022年度民办学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通过实施民办教育“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加强对民办学校的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依法依规、统筹实施、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促进全市民办教育事业规范发展。
二、抽查任务
(一)抽查依据及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武汉市民办学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武教发〔2017〕13号)等文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进行。定向抽查是指对日常办学不规范、群众投诉举报较多、存在经营异常风险等情况的民办学校,在系统内抽取相应待查对象名单,对其办学行为进行重点抽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抽查名单,对其办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将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结合应用,兼施并举。同时本年度已经抽查的学校不重复抽查。
(二)抽查对象及抽查内容
抽查对象为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处于存续状态的各类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重点抽查内容为:
1.对民办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重点抽查:①贯彻教育方针和加强党的建设情况;②实施法人治理情况;③依法聘任和使用教职工情况;④教育教学及管理情况;⑤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⑥发布招生广告简章情况;⑦办学许可证事项;⑧安全管理情况;⑨信息公开情况。
2.对校外培训机构重点抽查:①证照情况;②培训内容设置和课程安排情况;③招生对象和课程时间设置情况;④资金监管情况;⑤教职工资质情况;⑥收费执行情况;⑦广告发布情况;⑧安全管理情况;⑨信息公开情况。
(三)抽查时间及抽查比例
市教育局将于2022年6月、10月各开展1次随机抽查;各区教育局根据实际确定今年的抽查时间,但不得少于2次。接受抽查的对象不低于民办学校总量的1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随机抽查是深化民办教育监督监管方式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民办教育“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加强组织部署、统筹协调,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执法检查的效能和水平。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民办教育监管职责,做好民办教育随机抽查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民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随机抽查;各区教育局负责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随机抽查。市、区教育局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普通小学、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作为重点抽查对象,结合我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三)加强结果应用。
对在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按照市、区分级原则在政务网站上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抽查结果也将与学校当年年检结论挂钩,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实行当年年检结论降级处理。
武汉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