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武汉市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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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10-07 11:3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索引号 | 010890019/2023-25548 |
为推进文化艺术类职业教育发展,我市已开展一系列工作。
一、加大政策奖励扶持。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引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出台《武汉市支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政规〔2022〕19号),从支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落地、支持文化市场主体发展、支持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支持影视产业发展、支持对外文化贸易发展等方面,给予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政策奖励,推动我市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壮大实力。
二、加大资金投入支持。近年来,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职业教育发展要求,市级财政积极加大投入力度,职业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从2018年51.07亿元增加到2022年59.66亿元,年均增长4%,较好保障了包括文化艺术类职业教育在内的职业教育发展。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市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文产办”,设在市委宣传部)负责管理,资金扶持范围包括传媒出版、创意设计、网络文化、动漫游戏、演艺娱乐、文化旅游、艺术品业、文化会展等文化产业门类。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截至2022年底,共核准子基金6支,完成对30个项目的投资。
三、加大校企合作力度。武汉市艺术学校是我市艺术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全国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近年来,该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为武汉京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楚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人民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今年还将为武汉说唱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培养青年演员。武汉市艺术学校等市属文化艺术类中职学校将持续开展校企深度合作,为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专业教育支持。
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搭建文化艺术人才技能提升通道。近年来,我局深入推进文化艺术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鼓励文化产业类企业、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定期组织开展政策宣讲会,发放工作流程手册,送政策进校区、园区、社区。截至目前,在我市备案文化产业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共有23家,涵盖插花花艺师、动画制作员、文物修复师、漆器制作工、花艺环境设计师等13个职业工种。二是搭建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发展平台。2022年,举办第二届“英雄杯”大赛,吸引近200个文化创意类创业项目,2个优秀文创项目入围前10强,并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引领带动更多大学生积极投身文化创意产业,为产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三是创新文化艺术技能人才培育模式。鼓励文化艺术类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等教育培训机构合作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对培训合格的给予每人500-8000元的培训补贴。2022年,全市通过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育技能人才4946人。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继续落实文化产业支持等政策,推进文化艺术类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和文化产业发展。
一、支持文化艺术类中职“双优”建设。支持武汉市艺术学校、武汉体育舞蹈艺术学校、武汉华中艺术学校等3所文化艺术类中职学校创建市级优秀中等职业学校,支持武汉市艺术学校戏剧表演、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绘画专业,武汉体育舞蹈艺术学校舞蹈表演专业,武汉华中艺术学校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等6个专业闯将市级中等职业教育优质专业。支持武汉市艺术学校建设全国文化艺术特色中职学校和全国文化艺术特色中职专业。支持武汉市艺术学校、武汉体育舞蹈艺术学校在戏曲、曲艺、舞蹈表演等专业领域实施长学制培养。规范编制市属文化艺术类中职学校跨省招生计划。
二、深化文化艺术类中职产教融合。积极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继续支持包括文化艺术类在内的职业教育发展,支持两点十分等文化相关企业成功争创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支持武汉市艺术学校等文化艺术类职业院校和文化相关企业加入“武汉·中国光谷”“武汉·中国车谷”产教联合体。支持市属文化艺术类中职与文化及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深度合作,总结艺术师承培养经验,结合现代文化产业特点,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优化“订单式”培养模式,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市属文化艺术类中职与文艺院团合作开展订单定向培养及作品制作与演出;支持与影视、演艺、传媒、设计以及互联网文化等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内容生产与传播;支持与旅游景区合作开展旅游演艺等项目开发、制作与演出;支持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共建技术技能创新应用平台、文化艺术众创空间。积极推动有关中职学校在骨干文艺院团、行业龙头企事业单位设立实习实训基地。推动学校与院团、企业合作或采取自办艺术演出团体的方式,将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学生培养与项目制作、排练、演出嵌套式、一体化设计,拓展学校办学形态和学生实习实训空间。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参与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特色课程,支持市属文化艺术类中职参与“学历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 x证书)制度实施。引导文化和旅游相关企事业单位加大对文化艺术专业学生实习、教师实践锻炼的支持力度,将国有文艺院团、公共文化机构等与文化艺术职业院校开展相关领域合作情况纳入上述单位社会效益考核指标体系。
武汉市教育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