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武汉市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18:0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索引号 | 010890019/2022-28617 |
一、关于打破入学地域限制问题
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工作是涉及民生的重大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多年来,我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坚持以区为主做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为辖区内每一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考虑到少数新城区家长在中心城区工作和生活实际,市教育局本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指导各中心城区在依法依规妥善安排好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尽量克服困难,尽最大努力接收新城区学生,为确有困难的家庭排忧解难。但是,新城区学生到中心城区上学仍有较大困难。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义务教育入学以区为主,入学政策也不支持跨区(县)择校入学行为;二是近年来我市义务教育学生超常规增长,各中心城区均学位紧张,为辖区外新城区学生解决入学困难的能力与空间明显不足;三是新城区学生大量进入中心城区,会进一步加剧农村地区“空心化”,不利于城乡协调发展。因此,目前新城区学生到中心城区上学还不能从制度层面予以安排。
对高层次人才子女实行入学优待政策,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多年来,东西湖区教育局立足区域实际,对经组织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区内入学问题,统一安排专人协调办理,最大限度满足其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对经市委组织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问题,市教育局及时按政策协调办理,充分发挥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
二、关于市级统筹建立帮扶机制促进优质发展问题
我市高度重视促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工作,自2016年起,我市连续实施三期义务教育委托管理工作。选择专业力量较强、教科研优势明显、优质教育资源集中、支持意愿较高的中心城区优质初中和小学及在汉高校(有关部门)、教科研单位作为“支援单位”,一对一结对帮扶教育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新城区“受援学校”。就全市而言,帮扶农村学校数量2016-2018年为55所、2019-2021年54所、2022-2025年52所;其中,东西湖区分别为3所、5所、7所,其对口的支援单位既有中心城区优质中小学,更多的主要是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东西湖区吴家山第四小学、吴家山第五中学、金银湖中学、远洋世界小学等一批学校,通过委托管理得到了较好发展,正逐步实现优质成长。委托管理工作由市级统筹为主,市教育局按每个项目每年30万元预算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
近年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东西湖区教育局不断加大优质扩容工作力度,实施“引进名校办名校”战略,与中心城区名校开展联合办学,以优质公办学校为龙头集团化办学,坚持优化教育合作机制,整体增加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如与江岸区教育局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引进武汉市七一中学、江岸区长春街小学等优质资源,建立武汉市长春街•七一学校东西湖分校,并于2021年9月如期开学。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所提的建议,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加大对新城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力度,不断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上家门口好学校的需求。
1.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问题,积极协调落实好优待政策。
2.持续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
一是强化政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推进六大机制落地生效。
二是积极推进四项行动。市级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小班化教学共同体建设、新建义务教育学校快速优质成长共同体建设;以区为主,推进学区制建设。
三是加大保障力度。进一步强化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教师统筹管理,引导教师均衡配置、合理流动。
武汉市教育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