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武汉市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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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09-29 11:0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索引号 | 010890019/2022-27757 |
一、关于进一步优化教育布局
1.中小学布局规划编制工作
2019年10月,根据市人民政府审定的《武汉市中小学布局规划修编及近期建设规划的工作方案》,我局会同市规划研究院、各区人民政府正式启动了《武汉市中小学布局规划(2020-2035年)》的编制工作。在对上版布局规划实施评估的基础上,对新版布局规划编制的目标、范围、标准、布局模式进行了科学研究。通过全面踏勘调研、多渠道收集各类信息、召开研讨会、协同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了市、区教育部门的建设意愿和发展诉求,编制完成了新版的全市中小学布局规划。布局规划编制过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且通过了各区人民政府的方案审查、专家评审会的成果审查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符合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目前,本轮规划已根据各项审查意见修改完毕,已完成对社会进行批前公示,即将报市政府审批通过。
2.幼儿园布局规划编制工作
2022年3月,我市印发了《市教育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编制各区幼儿园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武教发〔20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负责编制本区幼儿园专项布局规划,并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区政府的审定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新建住宅区达到规定开发规模(1200户或12万平方米以上)的,由开发建设单位规划配套建设幼儿园;达不到开发规模,零星开发的新建住宅小区,存在入园矛盾的区域,由各区政府统筹规划选址新建幼儿园;老旧住宅区,存在入园矛盾的,由各区政府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选址新建或利用现有设施改扩建幼儿园;在乡村区域,对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相关要求,构建幼儿园网络体系,结合需求布局农村幼儿园,每个乡镇必须配备1所以上的12班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或办分园。《指导意见》明确的规划目标为,到2025年,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5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以上。
3.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新改扩建,扩大学位供给
多年来,市政府都将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扩大学位供给列为每年的为民办实事内容或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任务,为完成工作目标,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编制、下达中小学、幼儿园新改扩建项目年度建设计划,明确各区的建设任务、进度目标。
二是将中小学、幼儿园新改扩建项目列为各区政府的绩效目标,落实各区政府基础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中小学、幼儿园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力度。
三是督促各区通过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等渠道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各区的建设项目给予补助,以保障项目建设。
四是采取召开项目推进视频会、工作调度会,项目进展情况周周报,委局领导带队到项目现场调研督查等方式,加大项目建设协调督办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十三五”以来,全市新改扩建中小学171所,新增入学学位20.59万个;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90所,新增入园学位6.83万个,较好地满足了居民子女入学、入园的需求。
二、关于持续加大教育投入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教育投入工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把教育投入作为财政第一投入予以优先保障。按政策落实教师待遇,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足额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生均经费标准均高于国家标准,其中:义务教育高于国家标准750元,普通高中超过国家标准的1倍多,确保了各级各类学校(含课后服务)正常运转。优先保障学生资助资金,确保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重点保障教育重大建设项目(含基础教育配建学校建设)资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让民办教育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规范和完善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制度,提升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我市财政部门历来重视基础教育学校建设,一是落实教育投入政策,确保教育经费只增不减;二是制定下发我市教育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投入责任;三是市级财政每年安排资金专项用于全市基础教育配建,支持各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四是积极组织申报省级高中建设项目补助,争取上级支持。下步,市财政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基础教育支持力度,促进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同时,按照《武汉市完善优秀校长教师激励机制实施方案》(武教师〔2019〕2号)的要求,适当增加绩效工资增量,用于对中小学在岗班主任、经考核合格并保持称号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优秀教师的奖励激励,进一步完善优秀教师激励机制。
三、关于加快教师人事制度改革
1.扩充教师编制
针对我市教职工编制不足和结构性缺编问题,市委编办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积极主动作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精心组织实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工作,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为我市高标准建设教育强市提供了编制保障。
2.支持“区管校聘”改革
各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可由区教育局商区人社局根据工作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按学段统筹设置及使用,实现岗位资源校际统筹使用,推动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目前,东湖高新区和青山区教育部门已实现了全区中小学岗位统筹设置及使用,蔡甸区教育部门已实现了全区中小学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统筹设置及使用。
3.适当提高中小学教师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在充分调研和借鉴先进城市做法的基础上,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于2021年9月底印发了《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21〕14号),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增设正高级岗位的基础上,调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与2017年开始执行至今的结构比例相比较,各学段均有不同程度提高,以高级岗位为例,普通高中、普通初中、小学、幼儿园提高的比例分别为6%、10%、13.5%、8.5%。教育部门将按提高的结构比例重新报人社部门核定岗位设置方案。
4.完善j9国际站登录的人才招聘机制
2021年,我市出台了《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武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武汉市事业单位特殊人才引进目录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起适应各类事业单位引才需求的招聘体制。近年来,我市致力于支持教师队伍的壮大与素质提升,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鼓励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用编计划内进行公开招聘。在全市集中公开招聘中,教育系统岗位占比超过全市招聘计划的三分之一。同时,每年组织开展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的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试行现场考试、现场签约模式,助力学校在校园招聘中抢占先机;支持学校开展竞赛教练、名师名校长等高层次、紧缺人才专项招聘,采取公告一次发布、长期有效的机制帮助学校引进人才。
5.畅通人员交流通道
允许教师在区内、市内交流及从市外交流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在满足相应的学历、年龄等基本条件,单位有空缺编制和岗位的前提下,教师可在不同学校间进行流动。
四、关于着力打造红色武汉中学
武汉中学是以武汉这座英雄的城市命名的学校,1920年由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董必武等人创办,从这里走出了董必武、陈潭秋、李汉俊等三位党的“一大”代表。学校1978年被定为湖北省重点中学,2001年被评为湖北省办学水平示范学校,2017年获评武汉市普通高中领航试点高中,是市、区共管的十所重点高中之一。下一步,在省、市、区的共同努力下,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联合投入机制,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二是增加干部编制,引进名优教师,配强师资队伍;三是建设红色教育基地,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施英才培养计划等特色项目,把武汉中学打造成全国知名的红色政治学校、创新标杆学校、智慧未来学校,实现董老“武汉中学要在全省、甚至全国干出一些名堂来”的殷切期望。
武汉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