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武汉市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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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9-08-30 16:2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索引号 | 010890019/2020-04952 |
一、已做工作
武汉市教育局等14个部门印发《市教育局等14部门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全国中小学研学旅行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教基〔2017〕18号),构建政府主导、市区联动、学校主体的工作机制,形成普惠公益、普及公平、规范公开的服务,建立学段衔接、学科连接、校馆对接的课程体系,整合各行各业、各级各类、各种各样的优质资源,为学生成长提供更大更广空间;经中小学校自主申报、区教育局择优推荐,市教育局综合认定江岸区长春街小学等104所中小学校为第一批“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市级试点学校”,并将把试点学校工作情况纳入对区教育局年度绩效考核范畴,要求各区教育局要建立相应考核制度;为落实研学旅行的工作要求,市教育局联合市旅游委共同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工作方案》(武教基〔2018〕17号),以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市级试点学校为主要对象,积极开展研学旅行试点,逐步积累经验并拓展覆盖到全市中小学生,努力形成武汉基础教育实践育人范式和武汉特色旅游教育模式,其中包含五个主题,即红色革命、绿色生态、蓝色环保、古色古韵、黑色科技。
二、下步工作
你们关于尽快落实武汉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建议与国家教育战略高度契合,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中小学研学旅行课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下一步,我局会同市旅游委将结合教育实际和您的建议,扎实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编制管理及服务标准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联合武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制定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服务方、研学导师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在征求市直各有关部门意见对方案修订完善后,联合印发,使各区基地建设有政策可依,有标准可参考。
(二)定期遴选并公布研学旅行基地名单
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结合自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综合实践基地等,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
(三)加强研学旅行课程产品开发
组织高校专家团队研究制定《武汉市中小学研学旅行课程指导纲要》,分学年段来制定课程标准、内容与实施、评价等,并围绕《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工作方案》中的五色主题,开发具体配套课程,开展对研学导师的培训。
(四)落实安全保障工作
研究制定开展研学旅行的保障性体系,包括法律保障体系、研学旅行保险体系等。建立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教育部门负责督促中小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