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武汉市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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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9-08-28 09:3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索引号 | 010890019/2020-04892 |
一、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发展
一是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坚持“特殊教育特殊办”,对特殊教育采取倾斜政策。提高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标准。2017年我市特教学生公用经费提高到1万元/年生,高于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加强师资建设,推进特殊教育园丁工程。通过教育云工程建设,推进特殊教育现代化工程。开展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加大特教学校的建设和改造力度,改善9所特教学校办学条件。已完成江夏特教学校和黄陂特教学校迁建,现在正在开展市一聋校迁建工作。
二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开展特殊教育课堂教学模式变革,推进教与学方式的转变。积极推进针对残疾学生开设的校本课程开发与运用。加强康复训练和职业技术教育,提高残疾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丰富残疾儿童少年文体活动,打造特奥、文艺品牌。
三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开展服务范围内特殊儿童少年基本情况调查,实行就近入学或到特教学校就读。对于康复训练取得较好效果,没有自残和攻击性倾向的轻度孤独症儿童,我市一般采取参照6-14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安排孤独症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四是开展助残活动,关爱残疾学生。加强对贫困残疾学生的资助工作,对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已全部实行“两免一补”的政策。建立市级扶残助学基金,为贫困残疾学生提供助学保障。建立普特共建工作机制,全市有100所普通中小学校与9所特殊教育学校共建,建立了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的正常交往。
五是支持残疾人高等教育。我市现有直属高校4所,其中,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与武汉市残联合作开设了国家开放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包括武汉市江南学习中心(2006年成立)、汉阳学习中心(2007年成立)和新洲学习中心(2016年成立),是经国家开放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批准,承担残疾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办学机构。3所学习中心,从2007年春季开办以来,共计招收本专科学生2500人左右。
二、在特殊教育学校试点开设中职班试点
针对心智障碍学生的特殊情况,我局对具备招收特教学生条件的武昌区培智中心学校和江岸区铺读学校进行了调查,经过研究,拟在基础相对更好的武昌区培智中心学校试点开设中职班,招收具备学习能力、符合入学条件的轻度智障和自闭症学生进行基本的职业技能培训。考虑到轻度智障和自闭症学生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和学习能力,为保障学生的安全,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小班化教学,开设物业管理、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等两个专业,学制三年。2018年,物业管理专业拟招收10人,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专业拟招收5人。
关爱心智障碍的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我们将认真做好面向轻度智障和自闭症学生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的工作,为心智障碍的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贡献力量。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