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解读-j9国际站登录

j9国际站登录微博
j9国际站登录手机版
简体版|繁体版

《武汉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解读

2021-12-09 17:25
发文单位 武汉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2-09 17:25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教育 索引号 010890019/2021-72626

武汉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211117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复,现正式对外发布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绘就了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蓝图。武汉教育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打造现代化教育强市,为服务我市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提供人才支撑。

二、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十三五”以来,我市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教育发展实现新跨越,教育改革取得新突破,教育攻坚开创新局面,教育治理呈现新面貌。截至2020年,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教育机构3090个,在校学生287.65万人,教职工23.78万人。学前教育基本普及,毛入园率达到92.03%;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84%;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初步形成,服务经济的能力不断增强;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1.9%;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64年。

“十五”期间,我市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一是新发展阶段武汉教育提出新挑战。城市发展定位和人口政策调整,必将导致我市人口规模和结构的新变化。“十四五”期间我市在校生规模仍将持续增长,中学的入学压力将成为主要矛盾,大学阶段适龄人口将开始新一轮的上涨周期,人口老年化特征将进一步凸显,城乡、区域学龄人口结构将发生明显变化,城市人口流动将进一步加剧,对武汉教育主动顺应这种新变化提出了新的挑战。二是新发展理念要求武汉教育展现新作为。当前我市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依然较大,优质资源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人才培养模式还不能与新时代要求相适应等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要求武汉教育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努力补短板、强弱项,统筹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三是新发展格局需要武汉教育抓住新机遇。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人才和科技竞争更加激烈,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需要武汉教育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激发内生动力、提升国际化水平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

编制过程

《规划》的编制历经四个阶段:

一是全面启动阶段。201912月市教育局正式印发编制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启动规划研究编制工作

二是形成稿阶段。20209月形成规划初稿,随后开展了教育系统内外近10轮专题研讨进行修改,逐步定型。

三是沟通衔接阶段。2020年以来,通过j9国际站登录官网公示收集群众意见,通过书面征求市直相关委办局和各区人民政府的意见,对各类意见进行分析和吸纳。同时,主动与上级教育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沟通衔接,对接国家新政策、对接全省教育规划、对接市委、市政府新要求。

四是决策报审阶段。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了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和环节,于2021年7月26日通过市教育局委局工作会集体审议,8月19日报市发改委初审通过10月11日陈红辉副市长召集相关委办局研究意见进行最后的修改完善,11月17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武汉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五”规划的批复》(武政办2021131号)。

四、《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五部分,包括: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建设项目,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即:

围绕一个发展目标:到2025年,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构建,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程度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持续提升。打造现代化教育强市,教育总体发展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稳居全国第一方阵。围绕这一总体目标,要攻坚六项关键指标,即: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95.5%)、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0%)、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系数(小学<0.5、初中<0.4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9.5%)、中职教育中高级“双师型”教师比例(60%)、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2.5年)。

确立两大价值取向:一是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是确立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取向,建立普及普惠、优质多元的现代化教育体系。

解决三个突出问题:一是解决学位供给问题,全面应对学龄人口新变化给武汉教育带来的新挑战;二是解决均衡协调问题,努力实现教育普及、教育质量、教育公平、教育结构等方面的整体提升;三是解决民办教育监管问题,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坚持四大发展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坚持人民至上三是坚持教育强市四是坚持改革开放。

实施五项重大改革:一是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制度改革;二是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改革;三是深化入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四是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五是深化民办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夯实六大保障措施: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发挥核心作用;二是强化经费投入,加大保障力度;三是强化专业引领,建设人才队伍;四是强化教育督导,落实主体责任;五是强化教科研支撑,提升教育品质;六是强化规划实施,严格监督检查。

完成七项重点任务:一是育新人,建立健全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二是扩容量,优化布局持续扩大学位供给;三是提品质,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四是保公平,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五是优生态,建设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六是促开放,打造中部地区国际教育中心和区域教育合作中心;七是强治理,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推进八大建设工程:一是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二是义务教育学校配套建设工程;三是高中阶段学校提质扩容工程;四是学校专用教室和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工程;五是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六是市属高校内涵发展建设工程;七是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工程;八是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提升建设工程。

五、《规划》的特色与亮点

(一)以持续扩大学位作为基础支撑

十四五”期间,扩容量,满足入园入学需求是重要任务。一是要应对学龄人口变化和城市发展编制好《武汉市中小学布局规划(2020-2035)》及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二是要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新改扩建,满足学位供给。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按照3年不少于250所,新增公办学前教育学位不少于7万个的目标,使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实施义务教育学校配套建设工程,梯度推进240所中小学配套建设,力争每年30所、五年150所竣工投入使用,增加中小学学位不少于20万个。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新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全面提升60所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扩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按照“一区一校”目标建设好特殊教育学校。

(二)以教育改革创新作为发展动力

按照当前中共中央发布的一系列教育重大决策部署,深化各类教育改革,以改革驱动提升效能,优化教育整体生态。一是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制定实施方案、工作清单和负面清单,系统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制度改革;二是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改革,打造国家级示范区示范校。以“3 1 2”模式下的教学管理为重点研究方向,打造3所国家级、30所市级和一大批区级新课程改革示范校;三是深化入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合理划分义务教育入学范围,实行“公民同招”。推进初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四是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改革,按照“缺额全补”的原则足额补充中小学教师。实行教师编制配备和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及时足额补充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及教辅、校医、心理健康维护等人员。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和聘任管理;五是深化民办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加强民办学校监管,从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探索学费专户管理制度和第三方质量认证评估制度。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发展深化公有主体参与举办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专项治理工作,区域内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在校生规模控制在15%以内。

(三)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为根本目标

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一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切实缓解“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二是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管理规范化,实施义务教育学区制、集团化办学,全面完成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全面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三是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扩大优质普通高中覆盖面,优质高中资源占比稳定在85%以上,重点打造15所左右领航学校和20所左右特色高中;四是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健全和完善职业教育体系。重点支持30所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60个品牌特色专业(群)建设;五是分类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支持在汉高校“双一流”建设,完善部地共建、省市共建和市区校沟通协调机制,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市属高校对标“双高计划”提升办学水平。推进长江大学城规划建设工作;六是构建服务全民学习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研究出台《武汉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探索建立学分银行终身学习成果认证制度。

主办单位:武汉市教育局

地址: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5号(临时)

联系电话:65608435、65608407(夜间、节假日)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000014

网站icp备案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