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前班)教育教学业务和开展教育教学领域的改革。监测评价中小学、幼儿园(学前班)教育教学质量。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地方教材的编写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学前班)教育科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督促检查区义务教育各项制度的执行。管理全市高中学生学籍,指导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教材、教辅资料、学具使用工作。管理中小学各类考试和竞赛活动。指导管理全市特殊教育、民族教育、专门教育。综合管理全市中小学的德育工作、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和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工作。协调管理直属中小学、专门学校及幼儿园有关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科技教育、“三防”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家庭教育等专项工作。指导全市社会力量办各类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承担市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