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武汉市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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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02-23 09:3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索引号 | 010890019/2023-33332 |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要点。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1〕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0〕7号)要求,推进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促进武汉基础教育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支撑武汉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智慧教育环境提升行动
1.加快推进武汉教育大数据体系建设。完善组织机构、教师、学生、基础环境设施等教育数据库。升级武汉教育云,对接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发展规划处、教师工作处、发展保障中心)。
2.升级中小学网络。建设教育专网,扩大学校网络带宽,实现班均带宽达到100m;建设部分5g网络教育应用场景试点(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市教科院、发展保障中心)。
3.建设智慧校园。创建120所“四星级”智慧校园和10所“五星级”智慧校园;召开“五星级”智慧校园现场展示会(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市教科院、发展保障中心)。
4.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做好武汉教育云和武汉教育大数据体系二期建设项目购买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信息化项目建设督查;加强信息化设备的运维管理(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市教科院、发展保障中心)。
5.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研制市、区、校三级网络信息安全标准规范;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宣传部、市教科院)。
(二)实施信息素养全面提升行动
6.组织专题培训。组织第四期200名首席信息官(cio)培训,组织100名骨干教师信息素养提升专项培训,组织100名人工智能骨干教师培训,组织100名网络与信息安全骨干教师培训(责任单位:组织部、教师工作处、综合治理中心)。
7.发挥骨干引领。组织首届“智慧教育优秀教师”展示活动;组织基于智慧教室的课堂现场观摩活动;推进武汉教育云市、区、校名师工作室和课程社区建设(责任单位:教师工作处、市教科院)。
8.组织专题活动。组织基于智慧图书馆的学生读书月活动(责任单位:发展保障中心);组织师生教育信息化创新大赛(责任单位:市教科院)。
9.开展素养监测。开展中小学校长、教师和学生信息素养发展水平监测,绘制市区信息素养地图(责任单位:市教科院)。
(三)实施中小学校课堂革命行动
10.开展“十百千万”智慧教育活动(万名教师参与,千所学校应用,遴选十佳百优智慧教学模式)(责任单位:市教科院)。
11.继续开展“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主题月活动,推动规模化、常态化、深层次应用(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市教科院)。
12.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组织武汉教育云“三优”(优秀课例、优秀空间、优秀资源)评比(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市教科院)。
13.推进人工智能课程教学工作。调研总结人工智能课程教学试点工作;组织人工智能精品课程资源展示活动(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市教科院)。
(四)实施资源供给模式创新行动
14.推进资源建设。通过“三个一批”(引进一批精品资源、开发一批个性资源、聚合一批社会资源),建设覆盖中小学各年级主要学科的知识图谱和课程教学资源;打造推荐引擎和智能导航,基于师生数据模型,构建用户画像,推送个性化资源,实现资源找人(责任单位:市教科院)。
15.深化技术赋能“双减”。完善技术赋能“双减”系统,促进“好课堂”“好作业”“好服务”优质资源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市教科院)。
(五)实施数据驱动评价实践行动
16.构建基于数据的学生、教师、学校、区域发展等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发展规划处、教师工作处、市教科院、发展保障中心)。
17.完善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标准化智能化机考系统(责任单位:发展保障中心)。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部分科目考试方式(机考)(责任单位:市招考办)。
18.建设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
(六)实施教育治理能力优化行动
19.深度构建教育大数据专项场景应用。推进面向教、学、考、评、管、服等一批场景应用,着力推进平安校园、入学招生、教育e卡通等三个应用场景落地见效。(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
20.融合优质教育应用。遴选跨部门、跨领域的优质教育应用,实现教育治理“一屏可视”、教育应用“一键可达”、教育服务“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市教科院、发展保障中心)。
21.探索推进基于信息技术的学区制、委托管理、学校发展共同体等优质均衡发展新模式、新机制(责任单位:基础教育处)。
22.遴选“智慧教育示范区”应用案例;做好“智慧教育示范区”总结、创建验收工作(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
三、月工作安排
1月
1.制发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2023年工作要点
2月
1.部署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2023年主要工作
2.推进平安校园、入学招生、教育e卡通三个应用
3.组织第三批“星级智慧校园”实地考察
3月
1.组织2022年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项目实地考察
2.调研总结人工智能课程教学试点工作
4月
1.组织开展2023年“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主题月活动暨启动“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
2.选树“十佳百优智慧课堂教学模式”
3.组织首届“智慧教育优秀教师”展示活动
4.组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市级统考机考
5月
1.组织师生教育信息化创新大赛
2.组织基于智慧教室的课堂现场观摩活动
6月
1.组织中小学教师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
2.组织第四批“星级智慧校园”评选
7-8月
1.组织第四期首席信息官(cio)培训,分层组织教师信息素养提升专项培训,组织人工智能、网络安全骨干教师培训
2.推进各区“智慧教育示范区”项目建设
3.建设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
9月
1.组织“五星级智慧校园”复评实地考核
10月
1.推进教育大数据服务体系建设
11月
1.召开“五星级”智慧校园现场展示会
2.开展区域、学校、师生数据画像分析,绘制全市各区信息素养地图
12月
1.组织完成“智慧教育示范区”2023年总结
2.研制2024年工作要点
武汉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