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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9-12-31 21:31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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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教发〔2019〕5号
各区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为加快实施我市普通中小学布局规划,妥善解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问题,现将2019年武汉市中小学校配建计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计划
2019年,全市计划启动中小学配建项目139个(其中:在建项目34个,新开工项目45个,前期项目60个),新增教育用地332.93公顷,新增校舍建筑面积309.18万平方米,新增办学规模3894个班。估算总投资223.81亿元,2019年计划投资50.02亿元。具体建设计划见附表。
二、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中小学校配建工作。我市目前处于城市开发建设的高速发展期,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全面推进,城市功能布局大范围调整,人口大规模迁移,城区常住人口不断增加,局部地区常住人口机械性增长显著,中小学校作为满足居民子女就近入学需要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必须及时配建到位。各区应将入学矛盾突出地区的规划学校优先纳入年度建设计划并积极推进实施。完成中小学配建项目20个,新增入学学位2.4万个列为了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工作任务,各区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2.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一是提前启动下年度中小学校配建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建设工作涉及面广,手续复杂,周期长,各区应按照本区“十三五”中小学校配建规划提前启动将列入下一年度建设计划的配建项目的前期工作,以确保项目尽早开工,按时竣工。二是积极主动做好城中村改造等各种代征、代拆规划控制教育用地的接收工作。采取措施,充分调动开发单位等各方面支持教育发展的积极性,努力降低土地接收成本,争取促成教育用地的无偿接收,甚至由开发单位配建中小学校后无偿移交教育部门。三是对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鼓励委托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资源整合优势,提高建设的速度、规范性和质量。
3.将中小学校配建项目经费纳入市区财政保障。市财政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2008〕71号)的规定,将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投资按规定比例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各区要落实区级建设资金,将实施中小学校配建工程的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并足额及时拨付到位。项目中停车位的建设投资不纳入市级补贴范畴。
4.按规划、按标准配建中小学校。列入配建计划的中小学校是全市普通中小学布局规划中存在入学矛盾地段的学校,扩建项目应扩大校园用地和办学规模。学校建设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校舍建设标准执行,坚持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需要提高建设标准的建设项目,需报市教育局同意。
5.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中小学配建项目按隶属关系由同级发改部门审批。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对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建项目前期审批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7〕38号)的规定,享受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服务,加快办理项目各项手续。
6.跟踪督办,确保完成进度目标。市教育局将中小学配建计划中的部分项目列入了各区政府绩效考核目标,各区要加强领导,明确项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年度目标倒排工作进度表,加大协调调度和推进力度。市教育局工作专班,将不定期到各项目学校现场检查工作进度,建立项目形象进度“月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调度督办,每季度末向全市通报各区项目推进情况。
附表:2019年武汉市中小学校配建计划表
武汉市教育局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武汉市财政局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