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申请人网上申请、各区现场确认点初审、市教育局复核,王佩佩等2143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申请人(名单附后)提交的申请材料,除部分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情况正向户籍地、居住地公安机关发函核查外,其他条件符合认定要求,同意受理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2日(7天)。公示期间,广大社会人士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我局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便调查核实,电话:027-65600116,电子邮箱:whjyjxzsp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后,将进入审批认定、制发证书等程序。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左右,申请人可关注市教育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行政许可结果,并与各区现场确认点电话联系,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是申请人已认定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请妥善保管,并按要求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放入本人人事档案内。
武汉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