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湖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结合实际,作出如下工作提示:
一、提升工作质效。严格落实教师资格认定各项政策,加强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做好现场确认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严格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对象和范围,按照认定工作时间节点,做好现场确认、材料上报、审核结果网上公示等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认定工作。
二、做好减证便民。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通过的项目,申请人不用提交相关的纸质证明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单位现场确认完成后,尽早及时对接辖区公安机关、发函核查,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请人无犯罪记录信息查询。
三、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窗口意识,加强咨询电话值守力量,提高咨询服务质量,做到“接听及时、服务热情、回复准确”。要采用微信公众号或qq工作群等网络方式,有序引导人群分流,防止现场确认时人群扎堆、排队时间上过长。配齐配强现场确认初审工作力量,灵活采取指导填报、增开窗口、延时加班等措施,提升申请人满意度、获得感。
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