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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全市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2019-12-31 20:39
发文单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12-31 20:39 效力状态
主题分类 索引号

各区教育局:

完成新改扩建公益普惠性幼儿园30所,新增幼儿入园学位8000个列为了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工作任务,同时也是2019年市政府对各区政府的绩效考核目标。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现将2019年全市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建设计划分解下达到各区(详见附表)。有关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按照国家、省、市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认真分析、总结近年来本区域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形成的经验,制订详细工作方案,抓紧推进本区今年幼儿园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加强整改,主动推进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和办园工作。各区专班要加强联动,加强沟通、协调,力争列入2019年建设计划的项目年底全部完工。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各区要落实区级建设资金,将实施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的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并足额及时拨付到位。市级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各区幼儿园建设项目按建设性质和形象进度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坚持标准,安全适用。全市幼儿园新改扩建工程建设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武政规〔201763号)中的《武汉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标准》执行,坚持安全适用和普惠性原则,不允许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

四、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各区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特别是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程序、标准和质量要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严把幼儿园装修材料关,确保健康环保,工程竣工验收时要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检测合格的才能交付使用,防止有害气体、辐射危害幼儿身体健康。做好项目跟踪审计,项目竣工后做好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武汉市教育局

201941


附表:

2019年全市幼儿园建设计划分解表


主办单位:武汉市教育局

地址:东西湖区金银潭大道5号(临时)

联系电话:65608435、65608407(夜间、节假日)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0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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