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武汉市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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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6-03-04 16:5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教育 | 索引号 | 010890019/2020-05019 |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我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机关及下属共27个事业单位,较2015年增加1个二级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47.5万元,与2015年预算基本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135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3.5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3.5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59万元。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今年我市将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革方案实施后,将按照新的公务用车编制、公车配备等情况,调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